全民创业论坛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查看: 4773|回复: 10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当个韭菜又如何,总比一个人闭门造车要强!

[复制链接]
跳转到指定楼层
楼主
世间万物都有感应这么一说。

我们做互联网的,每天在网络上游荡,时时刻刻都像在逛超市。

若是真把互联网比作一个大市场,那么那些顶级APP就是超市、小型APP 就是便利店。

每个超市都是商品满架、各色诱惑人心神的段子、视频、文字、图片都是挖尽心思去霸占你的停留时间。

原本只是想在知乎上搜一个问题,没想到打开后立马就忘乎所以了,一刷就是几个小时。

原本只是想看下抖音某个熟人的状态,没想到打开抖音就被各种搞笑视频霸占。

原本打开朋友圈只是无聊,没想到随意浏览一下,就到半夜了.......

你的注意力在哪里,你的精力也就在哪里,你的精力在哪里,你的回报也就在哪里。

相同的案例在创业圈也是这样的,从13年开始在网络露面,那个时候就有几个人加了我好友。

这些年来一路走来,无论我发什么广告、推什么项目,他们总是一路支持,我很感谢哥几个,但多少还是带点惋惜。

惋惜这么些年来,你们还总是奔波在寻找项目的路上。

虽说没有怎么细聊,而且也不是很方便去过分打听别人的事,但我敢肯定这些年来,你们付费的金额应该不少。

我有些话想对他们说,但说不出口,这些年来也算是懂得一些浅陋的道理,好为人师这不是个好习惯。所以对于你们的咨询,我保持了沉默。

时间在变,岁月蹉跎。人不可能一直年轻,在慢慢步入中年的年纪,希望关注我的每一位朋友,都应该有一份儿理智的心态,去看待这个看似暴利的网络世界。

你们很多人并不是什么富裕之家,也不是什么高薪、更不会拆迁暴发户。我们大家都是草根、都是想在这个网络拼搏一下,补充自身的经济基础。

出发点是好的,但请量力而行。

你不能用有限的工资收入、或者是仅剩不多的存款,去应付着网络上千奇百怪的付费。

沉下那颗渴望一夜暴富的心态,杜绝那种自命不凡的优越感。

互联网发展到今天,再也不是那种群雄涿鹿的局面了,现在可以说早已经形成了各种隐性的阶层了。

若是所料不差,应该2025年,互联网估计就有新名词了。

就像淘宝一样,现在做淘宝的被称为传统电商了,几年之后互联网会不会也成为传统行业呢?

若你听完以上的话,还是执意的认为,你应该能在互联网上有一席之地、或者说你确实不甘心,这辈子就这样的混过去。

那就正视一个心态:请用传统行业的眼光,去衡量这个互联网。

传统行业是什么样的呢?你不会见到二十出头的毛小伙子就能人五人六的;你也不会见到哪个领导年龄低于四十岁的;你更不会见到任何单位总经理、老板是年轻人。

什么意思呢?没有岁月的堆积,你又如何一飞冲天?

混机关出头的,就一个字;混公司出头的,也就一个字,这个字叫“熬”。

你可以资质平平、你可以水平不高、你甚至可以经常做事搞砸了。这都不是很重要的,重要的是你钉在了这个公司、钉在了这个行业、钉死在这个岗位。再笨的驴子,拉的磨多了,自然也会熟悉主任套杆的手法。

看过三国演义的朋友应该知道司马懿,这个人聪明吗?

智商、情商在同类人中,应该勉强算中等,在曹操、刘备、孙策等人在世的时候,他算什么?可是他有一样本事是整个三国所有人,都不具备的。

他熬的住啊、长寿啊!他熬死了曹操刘备孙策,接着熬死了曹丕,也就说他熬死了曹魏集团三代领袖,才成功的上位。

过年回老家的时候,有些真的觉得造物弄人啊。

当年多少心怀大志的少年,总想出去闯荡天下,而那些被认为没有志向的同龄人则是,持续的呆在老家一亩三分地。

但若干年以后,一切都变了,出去100个豪迈的少年,真正能够衣锦还乡的估计不超过几人,剩下没有混出什么名堂的,混的还不如一条流浪狗。

为啥这样说?因为流浪狗多少还有个窝啊。

相反!那些被耻笑没有出息、呆在家里的人,大多已经结婚生子、买房买车,工作稳定,收入稳定,兜里还有一些存款。

年轻折腾一下,肯定是好事,因为你永远猜不透会有什么奇迹。

但不能一直折腾,你得有个塑造整形期。20--30岁,也就10年光阴,眨眼间就流逝了。

今年不用我说,大家都知道经济肯定不行,很多实体经济基本已经在放假。

所以涌向网络的人,肯定很多,那么迎接这些韭菜的到来。

那些大佬们早就精心的布好了局,灾难面前,地主家也没有余粮了。面对这错综复杂的韭菜收割场景,那些还未求得谋生的朋友,你们该何去何从?

付费不行、不付费也不行。

这里我友善的给各位指出一条明路,那就是反正伸头一刀,锁头也是一刀,还不如这样被割。怎么样被割呢?坚持在同一领域被人收割,总好过没头苍蝇一样,到处送血。

其实在同一领域被人收割,从某种意义上讲,也不见得就是一件坏事,毕竟成长都是需要付出代价的,若是付出的这些代价,能够在未来的时间里,回报自己。那么这个代价个人感觉还是有必要的。

前面我说了很多,总结其实就一句话:“钉死在某一个行业领域,死熬下去,总会有出头一天的”。

虽说你能够大红大紫有些不大可能,但求个温饱,别人吃肉你喝碗汤还是可以的。

从事网络必须得结合现实,因为网络的构成也是人,既然都是人,那么性质也就大同小异。

我也不太清楚大家到底想做什么,这里只是举一个例子说一个道理,诠释一个事实。

比如说从现在开始,你说你准备从事短视频领域、你想做短视频内容。

那么就从现在开始,把那些不是短视频领域的大咖、大V、朋友(不是现实中的那种)、社群、圈子、聚会全部清理删除;把手机除了短视频软件、平台,其它的所有APP全部卸载。

虽然你想从事短视频,但作为还没入门的你,想要有所进步、对这个行业有所深入了解,那么必要的付费、买课、加入社群肯定是必不可少的,在这期间的开销肯定也是有的。

那么这个时候你的付费到底该不该? 我的意见是:该!该有的韭菜钱还是得送的。

当个韭菜又如何,总比一个人闭门造车要强!


花费了这个韭菜钱,起码让你起步更快点,比你一个人闭门造车要强。

在不断付费学习过程中,你肯定慢慢也学会了视频制作、视频剪辑、视频配音等一些基本的软件操作了。然后继续保持付费习惯,学习短视频运营、学习短视频内容定位、视频文案脚本训练、学习短视频团队打造、学习短视频变现.......

这一路走来,肯定是不断被收割这韭菜,心痛多少还是有点,但真想干成这件事,你还真必须挺下去。

想想读书这个过程,我们从小学习知识,不也是这样一路付费走过来的吗?

我记得和那个玩快手的朋友聊过天,他就说过他这一路走来的艰辛,这份艰辛不是体现在体力上,大多是体现在精神上,每天都在思考到底要不要继续前行。

他拍了十几个段子涨了一万多粉,但后面基本就不动了,可他想靠视频赚钱啊,那就学习那些能赚到钱的快手同行啊。

给比他强的主播刷礼物,不断去刷、不断去进他们的粉丝VIP群。

这一路走来,除开每天必要的更新段子之外,还在金钱上有巨大的开销。当粉丝依靠刷礼物、主播给点关注、慢慢涨到可以开直播,有收入的时候,他还是继续拿着直播收入出去刷礼物。

虽说后来每天能够挣上千、几千、有时候过万,但他总是没钱,经常吃泡面。

钱要么给师傅刷了,要么给别人刷了,每个月挣着大几万的收入,却蜗居在北京的地下室,吃着泡面。

走过了4年,才走到了今天,现在收入每年已经过亿了,至于我说的人是谁,应该有人能猜到,他是二驴的男徒弟。

最后!要么你就放弃,不要跟个情怀刷客一样,看见付费项目就买单。

要么你想继续,那就持续在一个领域买单,因为这样或许还能让你看到回报。

我们终究都是普通人,活不成儿时的英雄梦。

岁月安好,能有一万铁粉足够活的安逸,做个小人物也挺好!



友情提醒:全民创业论坛官方微信公众号开通了,这里没有广告,只有创业干货教程!定期分享你意想不到的网络思维!还有红包抽奖等系列活动!部分教程需要解压密码,所以请务必加微信公众号!
据说扫下这个二维码的,一个月都可以赚几万块!试试就知道哦!

当个韭菜又如何,总比一个人闭门造车要强!




上一篇:倒卖微信群的暴利赚钱项目拆解
下一篇:电商教程:Shopee平台店铺扣分惩罚机制详析!
分享到: 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
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1#
发表于 22:16:40 | 只看该作者
此帖仅作者可见

使用道具 举报

10#
发表于 01:38:09 | 只看该作者
此帖仅作者可见

使用道具 举报

9#
发表于 23:30:09 | 只看该作者
此帖仅作者可见

使用道具 举报

8#
发表于 21:57:24 | 只看该作者
此帖仅作者可见

使用道具 举报

7#
发表于 16:20:54 | 只看该作者
此帖仅作者可见

使用道具 举报

6#
发表于 15:49:27 | 只看该作者
此帖仅作者可见

使用道具 举报

5#
发表于 14:24:00 | 只看该作者
此帖仅作者可见

使用道具 举报

地板
发表于 14:09:14 | 只看该作者
此帖仅作者可见

使用道具 举报

板凳
发表于 12:05:01 | 只看该作者
此帖仅作者可见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关闭

站长推荐上一条 /1 下一条

2


本站广告均由广告商投放,真假请认真辨别,出现欺骗性行为,本站不负任何责任。

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法律相抵触的言论!

本站部分资源来源于网络,如有侵犯到您的权益,请联系我们删除!

全民创业论坛官方邮箱:31355516@qq.com

举报邮箱:31355516@qq.com

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全民创业论坛 ( 闽ICP备17030427号 )|网站地图

GMT+8, 20:31 , Processed in 0.342515 second(s), 26 queries 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